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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纠纷调解的程序是什么

  并不是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适用调解程序,派出所进行调解的范围是邻里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的轻伤害案件才适用调解程序,且调解程序只能适用一次,那么派出所纠纷调解的程序是什么?进行调解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派出所纠纷调解的程序是什么”的内容,希望接下来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事调解工作原则

  1、调解工作原则

  (1)依法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自愿平等原则,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3)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调解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纠纷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二、治安调解的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在治安调解时,必须注意:

  1、在调解前,要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以取得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

  2、是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制作询问笔录。

  3、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进行法律宣传。明确告知法律规定的治安调解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依法履行调解协议及调解未达成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等。

  4、是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和意见。

  5、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说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

  6、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三、治安调解协议内容

  (一)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

  (三)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调解协议履行期满三日内,办案民警应当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对已经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结案,对没有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查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治安调解的注意事项

  1、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经过调解,也就是说,调解不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

  2、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治安调解的范围

  1、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权益争执。

  2、必须是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3、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适用调解处理:雇凶伤害他人的;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治安调解的协议内容是哪些?在治安调解的时候,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然后由两人共同来商讨解决,避免在治安调解中太过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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