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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离婚法庭调解步骤怎样

  人们可能一开始因为相互欣赏相互理解而步入婚姻的殿堂,但是爱情是有保质期的。如果结婚之后没有追求到想象中的幸福,甚至每天都是煎熬。那么何必不放过彼此,重新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法庭调解步骤有哪些

  一、离婚法庭调解步骤有哪些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

  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

  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二、协议离婚和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

  首先,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经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后使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

  其次,法院调解离婚是诉讼离婚方式。可由一方作为原告到法院起诉,立案后,及时与法院民事审判庭联系,因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已达成合意,可以走速裁程序。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达到在较短时间内离婚的目的,并且法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三、调解结果

  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

  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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