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周潮荣律师 事务所简介:浙江兰竹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司法部核准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民事、刑事诉讼领领域、在公司事务、证券与资本市场、投融资与并购、能源与环保、风险防控、海商海事、涉外投资、知识产权、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物...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周潮荣律师

电话号码:0575-87566681

手机号码:18858587818

邮箱地址:644024961@qq.com

执业证号:13306201210221381

执业律所:浙江兰竹律师事务所(诸暨市)

联系地址:浙江诸暨市暨阳北路80号5楼

刑事辩护

死刑复核的范围

  鉴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终极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死刑复核案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应当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一)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这一工作是核心的内容,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二)制作复核审理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由来和审理过程;

  2、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情况

  3、案件的侦破情况;

  4、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

  5、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

  6、合议庭评议一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8858587818

浙ICP备17029046号-1 浙公网安备33068102000514 Copyright © 2022 http://zjls58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