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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算治安类的问题

  随着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当前社会的稳定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法治社会中如果违反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会受到处罚,那么经济犯罪可以说是治安问题吗?以下为您介绍,欢迎阅读。

  一、经济犯罪是不是治安问题

  经济犯罪是属于刑事犯罪,而不是治安问题,治安问题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二、违法和犯罪原区别

  人们经常说到的“违法”是指一切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其外延极为广泛,是广义的法。而“犯罪”指违反了《刑法》的规定,造成了社会危害,应该受到刑事处罚。所以“犯罪”肯定是违法,但“违法”并不一定是犯罪。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七大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七大法律部门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生活中我们经常接触到的《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属于民法的范畴,而规范刑事犯罪的法律为《刑法》。

  例1:有人超速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安全驾驶的规定,是违法行为;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是违法行为;老板拖欠工资到一定程度,属于违法。但这些都因为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应该处罚的标准,所以都不构成犯罪。

  但对上述违法行为,如果认为其不构成犯罪,麻痹大意,就很有可能滑入犯罪的深渊。开车肇事逃逸,那就是犯罪行为,应该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与他人同居,又有其他严重情节,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拒不支付员工工资,就有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关注罗爷公号“罗爷法律”了解更多详情。

  三、经济犯罪产生的原因

  1、痕迹说:我国社会刚从半封建半殖民地脱胎出来,在社会 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政治文化意识方面还保留着旧社会的痕迹,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经济犯罪是不可避免的。这种说 法的缺陷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以外去寻找内在原因,违反辨证唯物论。

  2、源流说:分为犯罪源的原因和犯罪流的原因。源是指私有 制社会中导致了犯罪规律,是犯罪的根本原因;流是指新社会脱胎于旧社会后必有遗留因素导致犯罪发生,经济犯罪的流是由源引起 的。其弱点是新社会代替了旧社会,旧社会已经绝源,缘何不能断流。

  3、阶级斗争论: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退出了历史舞台,剥削阶级不能作为统一的阶级,但作为一般反派力量在一定范围发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犯罪的根源。这种学说也有失偏颇,因为诚然阶级斗争长期存在,但它已不是主要矛盾,与犯罪并不具有直接联系。

  4、现行社会制度导致论:它摆脱了传统犯罪束缚,认为某一类犯罪人心理结构中潜在因素,过分不正当的经济动机和利益要求,社会政治经济变化原有矛盾剧烈变革,刺激一部分人心理结构、提供了外化竿济犯罪。贫困、商品经济因素、政治改革的进程中,现行制度不完善导致经济犯罪、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5、商品经济决定论:认为有商品和货币存在,就有商品经济的消极因素存在,经济犯罪社会渗透到商品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这四个环节过程中,如在商品经济运行领域中通过职务行为非法攫取经济利益(如贪污、贿赂,私分等),此外也有谋取不法经济利益的行为,如挪用、侵占等,所以经济犯罪是商品经济的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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